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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通报5起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专项治理。固原市纪委监察委从今年已查处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中选取了5起典型问题,现通报如下:
1、原州区官厅镇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刘杏萍将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2013年,经刘杏萍签批,原州区原新区街道办事处分三次将8.965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挪作他用,违反了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刘杏萍作为资金使用的签批决定者,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2月,刘杏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吉县兴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麻志虎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问题。2016年9月至11月,县扶贫办先后2次拨付兴平乡政府建档立卡经费共计10万元。2016年10月至12月,兴平乡政府先后从建档立卡经费中列支租车费共计58260元。麻志虎作为兴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4月,麻志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隆德县张程乡原党委书记张广斌、党委副书记柳国宝虚报套取圈舍补贴款,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胡世强违规发放圈舍补贴款的问题。2013年,时任张程乡党委书记张广斌、党委副书记柳国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乡村干部合谋,以解决乡村经费缺口为由,编造了24座圈舍申报补贴表册,共涉及国家圈舍项目补贴款12万元,报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申领。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胡世强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屡次违犯项目申报、审查规定,为张程乡桃园村插花移民点违规发放圈舍补贴款12万元。组织介入调查期间,该笔资金本息上交县财政。2018年2月,张广斌、柳国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世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泾源县六盘山镇副镇长杨杰违反工作纪律,对涉农扶贫领域实施的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项目资金违规使用的问题。六盘山镇副镇长杨杰在分管农牧和“三财”管理工作期间,2017年8月在周沟村牛棚建设项目验收中把关不严,以未修建牛棚的3户建档立卡户名义违规领取牛棚补贴资金2.52万元,用于支付该村其他农户的旧牛棚维修费用;2017年10月在未组织人员对五里村9户建档立卡户新建牛棚项目验收的情况下,六盘山镇政府将8万元牛棚建设款兑付到9户建档立卡户一卡通存折,其中的3.34万元兑付给了4户非建档立卡户;2017年11月在未组织人员对东山坡村新建牛棚项目验收的情况下,六盘山镇政府将30.6万元牛棚建设款拨入承建此项目的东山坡村村民张宝军的个人账户。2017年11月6日至12月16日,被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后,以上共计36.46万元违规资金上缴县财政。2018年1月,杨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彭阳县新集乡农牧服务中心主任兰杰在交岔乡政府工作期间参与套取移民搬迁项目资金的问题。2007年6月,县发改局在交岔乡政府实施彭阳县庙台水库移民搬迁项目。2009年初,为通过项目,兰杰作为项目具体工作人员,受时任交岔乡乡长海啸指示,在明知部分农户没有实施庙台水库移民项目的情况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关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启林虚报82户未实施项目农户的《国家易地扶贫移民安置项目资金兑现表》上报县发改局,并通过验收,套取项目资金24.2715万元长期滞留交岔乡政府账户,未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8年1月,兰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通报的5起案例看,涉案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截留挪用,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严肃查处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把“一案双查”和“双问责”工作往实里抓、往细里做,层层问责追责,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问责助力脱贫攻坚,增强群众“获得感”。(固原市纪委监委)